以法之名,护佑黄河——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
2023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成为继《长江保护法》之后的又一部流域保护法。地处黄河入陕第一县,黄河流经府谷境内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程108公里。为积极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强化对《黄河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另一方面紧盯黄河生态安宁,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2023年3月27日上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王小燕从《黄河保护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适用范围,重点篇章和条文等方面向全院干警做了详细解读,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在检察保障“安全黄河、生态黄河、发展黄河、文化黄河”四大目标方面的法律素养。通过学习,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把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府谷县黄河干流和四大支流“一河四川”重点开展“去黑”“治黄”“覆绿”全地域、多维度、立体式的保护新格局。
2023年3月28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新区金世纪广场开展了“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 携手共护‘一河四川’生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一对一向市民讲解《黄河保护法》等方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黄河的法律意识,让黄河保护法真正走入群众日常生活,为法治护河创造了良好环境。
2023年2月中旬,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黄河府谷段主干道例行巡查,发现黄河城区段约15公里的滩涂地和公共场所,已变相成为附近居民的“菜园”。在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商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上述违法情形查处整改,确保黄河生态环境不被破坏。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该地区围田垦种和乱堆乱放乱占等违法情形进行现场勘察,制定整改方案,河道内滩涂地的种植物、堆放物现已全部清除,地块已全面平整。
文字|王小燕审核|王 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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